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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四问四答(上)

    信息来源:http://www.hefil.com.cn/ 发布时间:2013/5/5 14:12:21 点击数: Tags: 空气过滤设备

日前,陕西省法制办网站上挂出的通告称“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增强立法透明度,保障立法质量,现将省环保厅起草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关于这份条例,我们今天请来空气过滤器设备的专业人士,针对大家想知道的具体情况做出问答!

问题一:餐饮场所能否撤出住宅区?

雁翔路是西安市著名的餐饮一条街,宽敞的道路两旁,聚集着诸如江南小厨、美华食府等餐饮店,清一色的仿唐建筑,整齐规范的布局,使这里成为知名的美食去处。像这样能让市民和游客安然享受饕餮大餐的餐饮场所实际上并不多,由于城市发展历史的原因,西安市的很多餐饮场所都设在居民楼下。有的直接租下居民楼一层,打通外侧用原本的卧室兼做营业餐厅,安全隐患突出。

东一路有家著名的卤汁豆腐脑店,每天吃早餐的人排着队,络绎不绝。而这里使用的依然是炭火炉子,不足十平方米的小店挤满了厨房、餐厅,甚至顺着狭窄的楼梯上行还有一个小二楼。简单的营业执照只写明了发证单位和经营范围,自然也没有相应的环评手续。在附近百货公司上班的刘菱说:“这里价钱便宜,东西好吃,但我也担心这些小店的安全。在西安繁华的地段,背街小巷里还是这些乱搭乱建的二层小楼,住宅楼下面混着餐饮,看着就悬。”

3月22日,西安市西八里村发生大火,一家住宅楼下的餐馆炒菜时大火点燃了木柱上的油渍,火势变大后又引燃了旁边的二层砖木楼。3家餐馆被烧成一片废墟,还殃及旁边一栋8层住宅楼。而这样浓烟滚滚的场面,在西安并不少见。

“不是我们不想禁,触及面太大,没办法禁。”宋东刚无奈地说。在《条例》中,规定了“居民住宅楼和无公共烟道的综合楼内禁止新建、扩建餐饮场所。经营餐饮业和单位食堂应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工作环境;无力自行维护,造成排放污染物超标的,应当委托污染治理专业运营单位进行承包式维护运行。”“法律的制定不能图一时痛快,要有可行性和持续性。西安是个老城,住宅区的餐饮多如牛毛,如果全禁了恐怕很多人的饭碗都是问题,所以当下我们主要保护的是新建住宅楼的安全。”

问题二:露天烧烤能否从今夏禁止?

西安市接壤南二环的金水路是条不太引人注意的小道,由于友谊路的东西封堵,这里车流量并不多。但行人走在这里往往感到脚底发粘,这是该地长期露天烧烤、污水横流,无法清扫干净的结果。

一到夏季,金水路上几十张桌子在路边一字排开蔚为壮观。烧烤烟熏火燎,熏肉大饼、臭豆腐、烤鸡翅的味道,加上啤酒的碰杯声、划拳声,令通过这里的人都纷纷掩鼻而过。“烧烤的人图的是自己痛快,我们居民就遭了秧。”西铁警校家属区的范先生这样说,他家住在三楼,每到夏天飘过来的油烟和呛人的烤肉味让他不敢开窗,“烧烤摊上喧哗碰杯的噪音能持续到晚上一两点。我的孩子才1岁多,有的人喝高兴了把瓶子摔碎,小孩就被声音吓得哇哇直哭。”

《西安市多方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工作规划》规定:“取缔无油烟净化设施的露天、夜市烧烤。新建居民楼需配套建设统一排油烟设施,并加强净化设施。”而此次征求意见的《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在城镇地区的公共场所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

对禁止露天烧烤的必要性,有些市民甚至抱有怀疑态度:惩治污染拿烧烤开刀,多少有些小题大做。而负责拟定《条例》初稿的陕西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宋东刚却对此态度明确:“之所以要禁止露天烧烤,关键是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影响太大了。露天烧烤的废气含有苯化合物,可致癌。同时露天烧烤对城市形象破坏极大,夏季白天,凡烧烤的街道都臭气四溢,人行道上污秽不堪。”在烧烤过程中,木炭等燃料在燃烧中产生固体烟尘。此外,食物油或肉类在高温状态下,一部分变为气态的油雾在空气中冷凝为小液滴,然后与空气中的尘埃结合,形成空气颗粒物污染环境。虽然露天烧烤造成的空气污染总量上并不突出,但却和群众生活有着直接的关系,故而立法严禁非常合适。

“按照正常的立法程序和速度,该条例初稿经省法制办征求意见,送达省人大,争取迅速通过审核,出台立法。今年夏天出台是来不及了,但如果明年夏天前该法律能够实施,届时露天烧烤一定能完全杜绝。”宋东刚这样说。

这就是我们为您分析的一部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情况,其中主要就餐饮的污染问题为您做出了多方面的分析,这些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因此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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