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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 全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在即

    信息来源:http://www.hefil.com.cn/ 发布时间:2013/6/4 17:59:46 点击数: Tags: 过滤网产品

相关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我们在治污的过程中需要参考的重要依据,而根据的报道,我们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将面临全新的修订过程,赶紧一起来瞧瞧吧!

今年的5月27日,在主题为“立法治理雾霾——聚焦大气法修订”第46期可持续能源记者论坛上,来自环保领域的有经验的人一方面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建言献策,一方面呼吁社会各界的企业家、政府官员、非政府组织(NGO)、公众积极参与,推动这项法律的修订工作。

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在1987年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在1995年和2000年两次修改。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为了此次修订,中国清洁空气联盟邀请相关有经验的人进行了几轮讨论,提出了十条建议,包括建立空气质量标准更新的长效机制,多方面加强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制度,建立鼓励地方实施更加严格的移动源排放标准的机制等。“这十条不是针对具体修订的条目。我们觉得法律的实施是要为加强管理奠定基础的。因此这十条建议主要关注应该形成怎样的管理机制,才能更有效地改善空气质量。”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解洪兴介绍。

目前,我国大气污染特征已从煤烟型污染转变为复合型污染。环保部资料显示,当前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煤烟型污染作为主要污染类型将长期存在,城市大气环境中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问题没有多方面解决;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尾气污染愈加严重,灰霾、光化学烟雾、酸雨等复合型大气污染物问题日益突出。其中,臭氧、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成为大气主要污染物。

有有经验的人建议,应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与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环境经济制度的衔接,并尽量使制度设计具有“刚性”约束力,以便这项制度将来对环境保护起到真正的促进作用。

据介绍,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计七章,并没有提及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因此,有经验的人建议《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同时,应就涉及的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在法律责任专章中予以惩罚规定,以便更好地督促相关义务主体履行法定环境信息公开职责。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介绍就进行到这里,这也是我们实际的运用中需要注意的,不仅和我们的环保部门治污工作息息相关,和我们平时对于过滤设备的选择也是大有关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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